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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关于对“江西省安义县幼儿园幼儿园设备采购及教室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ZH2018G020)”的投诉处理决定
安财购【2018】001号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县(区) 唐延南都市之门C座第一憧一单元20层12007-2062-7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安义县幼儿园
地址:南昌市安义县图书馆东南角
被投诉人: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 3-6号楼A座403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加分项1、3、6、7,招标文件商务评议-投标人实力、售后服务措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评分内容指向特定的部门颁发的特定证书,且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加分项1:所投产品角色区材料、建构区活动材料、智力游戏区材料获得“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成果鉴定证书(A)类”,并出具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推荐使用函的,每提供一类得 2 分,最多得 6分。
经查,该条款并未指向任何特定的供应商和特定产品,能提供类似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和产品种类很多,且“该鉴定证书”不是奖项。因此不存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
投诉事项2:对于本项目采购的图书,评分标准背离实际采购需求,应作为实际性响应条款,而不是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加分项3:图书质量:投标人提供所投图书(幼儿及教师图书)出版社正版说明函 6 份及以上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经查,图书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出版社正版说明函数量越多,可以证明供应商正版图书供应渠道能力,因此不存在“背离实际采购需求”。
投诉事项3:检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出具,只要求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检验报告,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和唯一性。招标文件技术评分办法-加分项6:提供所投产品(实木荡桥、原木活动组合柜、直立书柜)内产品原材料(橡木样板、松木样板)的含水率及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的,每提供一项原材料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经查,要求供应商出具“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验报告”,与本项目柜体材料质量有重要关联,且拥有该检验报告的产品大于3家,因此不存在“强烈的倾向性和唯一性”。
投诉事项4:检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出具,只要求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检验报告,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和唯一性。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办法-加分项7:提供所投产品(实木组合攀岩板、实木荡桥、原木活动组合柜、直立书柜)产品原材料(PU 清面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二甲苯含量、游离异氰酸酯(TDI或 HDI)含量、卤代烃含量、重金属含量合格,(白乳胶)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卤代烃、总挥发性有机物合格,每提供一项原材料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经查,要求供应商出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本项目产品原材料质量有重要关联,且拥有该检验报告的产品大于3家,因此不存在“强烈的倾向性和唯一性”。
投诉事项5:
1) 和2)评分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应作为资格条件,不能作为评分项。招标文件商务评议-投标人实力:1)投标人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木制加塑料)的,得2分。2)投标人获得 CQC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木制加塑料)的,得2分。
3)、4)和5)评分项为非国家行政许可项,不能作为评分因素,且指定特定的部门。招标文件商务评议-投标人实力:3)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信用 AAA 级证书的,得1分。4)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认定属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1分。5)投标人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1分。
经查,环保和节能产品享受优先采购待遇,可以通过加分体现,可以不作为资格条件。企业信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可以体现供应商商业信誉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类企业数量大大超过3家,不存在“指向特定部门”。
投诉事项6:
1)评分项的评分内容未量化评分标准,违反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商务评议-售后服务措施:1)项目进度保证方案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对本项目的整理理解,提供的项目进度保证方案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3 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具体措施方案的不得分。
2)评分项为非国家行政许可项,不能作为评分因素,且指定特定部门。招标文件商务评议-售后服务措施:2)为保证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获得商务部认证机构关于售后服务五星体系认证或相关国家批文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经查,1)项目进度保证方案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由评审专家综合评价,没有“违反相关规定”。2)售后服务五星体系认证面向所有合格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所以,经对照本项目实际要求,认为上述加分条款并没有作为资格条件,主要是为了体现产品质量和供应实力,供应商可以提供满足或优于招标需求的产品参加投标。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安义县财政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