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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整改通知书
当事人:修水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55号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九财购〔2023〕22号)文件部署,检查组对你单位“修水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JXGHXS-2021GK-05-02)”进行了监督检查。经依法调查,认定主要违规事实及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1、采购文件“技术分”未细化量化。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2、采购文件“商务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于收到本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整改上述问题,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修水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