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检查
[2021-01-04]
东财购监决【2020】1号
一、项目编号: JXFZ-GT-2020-044
二、项目名称: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 刘兰兰
地 址: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双水坑北苑5栋2楼
当事人2: 王文娟
地 址: 抚州市东乡区广场商厦1025A(九江银行对面)
当事人3: 李志斌
地 址: 抚州市东乡区东景花苑12栋四单元302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江西省赣通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抚州市东乡区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FZ-GT-2020-044)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抚州市宇哲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李志斌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抚州市东乡区和平实业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的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之规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抚州市东乡区和平实业有限公司及其黎川分公司、抚州市宇哲实业有限公司禁止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东乡区财局
2020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