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4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4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万元,占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因采购要求专业性强,若专门面向或预留比例给中小企业采购,无法完成采购。根据相关文件(关于明确新余市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余财购〔2022)5 号)内容: 1、对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在“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选择“否”,并说明具体的“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2)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此种情形适合(2)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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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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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余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
0.0 |
https://www.jxsggzy.cn/jyxx/002006/002006006/20240926/d06f973c-2f04-4eb1-a191-1f5399477b36.html |
部门(单位)名称: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