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1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1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1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45.01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5.0192万元,占100.0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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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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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检务办公流量及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
45.01 |
https://ggzy.jiangxi.gov.cn/web/jyxx/002006/002006006/20210510/4c5d8a60-0164-46f6-968b-26172d5174f0.html |
部门(单位)名称: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2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