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031500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至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C210199其他农业服务 | 兴国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1.工作任务 (1)全面核实工程量,评价工程施工质量。 (2)按市级验收要求规范整理项目资料。 (3)审核工程结算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 (4)按格式要求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2.工作要求 (1)验收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开展验收工作; (2)验收人员实行“谁验收、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验收工作人员职责,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精心审核,对施工方提供的结算数据予以公平公正地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 3.工期要求 公示期满立即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业主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 4.工作依据 (1)《江西省 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细则》(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20〕7 号); (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16)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3)工程审计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446000.0 | 2022年04月 | 本项目由兴国县农业农村局授权的兴国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次项目一切事宜。兴国县高标办--根据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26号文件,我县成立的“兴国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简称“兴国县高标办”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项目法人),专门负责兴国县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管护,为便于工作推进,兴国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兴国县高标办履行合同签订、项目实施、款项支付等法人职责。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