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0315003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至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C210199其他农业服务 | 兴国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终检 (一)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规范标准。 (二)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在答疑期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三)所有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及水利类专业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五)外省来赣的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的外省进赣水利工程检测企业年度备案通知材料。 (六)服务(技术)及要求:兴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点分布在梅窖镇、古龙岗镇、兴江乡 、东村乡、19个乡镇,面积4.5万亩。 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 2.质量要求: 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水利工程质量项目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采购人。 | 450000.0 | 2022年04月 | 本项目由兴国县农业农村局授权的兴国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次项目一切事宜。兴国县高标办--根据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26号文件,我县成立的“兴国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简称“兴国县高标办”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项目法人),专门负责兴国县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管护,为便于工作推进,兴国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兴国县高标办履行合同签订、项目实施、款项支付等法人职责。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