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3]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7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202107130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至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 | C99其他服务 | 为全面规范我市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和考试业务,深化公安交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细则中“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的工作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宜春市本级(含袁州区)辖区内依法租用、管理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摩托车类驾驶人试场地。 1.摩托车考试场地应当同时具备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考试车型。 2.租赁期间,中标人负责提供考试车辆、考试场地以及电脑等考试设施,同时承担考试车辆燃油、相关人员工资以及考试设备、场地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同时,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完善驾驶员考试、培训的场所和设施。 3.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 车辆配备、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江西省车辆管理所业务场所建设规范》等建设标准以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江西省安厅交通管理局其他相关要求。 4.租赁期限:三年。 | 16.0 | 2021年08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