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宜春市本级]吉安市、赣州市中石化加油站和江西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服务区投放宜春旅游广告采购项目(第二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项目名称:吉安市、赣州市中石化加油站和江西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服务区投放宜春旅游广告采购项目(第二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二包:江西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宜春市、新余市、萍乡市)服务区(项目包号:明月-YC2021-009-2) 1、广告发布区域: (1)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上版面7对:宜春、新余、萍乡、万载北、铜鼓、宜丰、丰城南; 2、广告载体位置:标准载体位于男小便位正面墙面、女蹲位外侧隔板墙面或内墙侧立面,间隔式排列; 3、广告载体材质:ABS塑料注模,双画芯正面更换画芯平面广告载体; 4、广告媒体规格:可视广告画面18cm*20cm (下称上版面); 5、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提供图片、文字内容为准; 6、广告发布数量:载体总数量的1/2; 7、广告服务时间:12个月;上刊版面次数4次(含首次)。 8、广告发布内容:广告版面的制作、安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大宜春旅游宣传,拟在吉安市、赣州市中石化加油站投放宜春旅游立柱灯箱广告及江西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宜春市、新余市、萍乡市)服务区洗手间投放宜春旅游平面广告,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由于本次项目拟在吉安市、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主的加油站投放广告,两市各选择20个加油站,经市场调研、了解,吉安市、赣州市两地仅中石化加油站能满足要求,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本项目拟选择在吉安市、赣州市中石化加油站投放宜春旅游立柱灯箱广告,吉安市、赣州市各中石化加油站所有立柱灯箱广告位分别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石油分公司授权予江西省汇海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为独家经营代理商,故该项目由其承担并提供吉安市、赣州市各加油站所有立柱灯箱广告的技术支持服务。 2、本项目拟在宜春市、新余市、萍乡市高速公路服务区洗手间投放宜春旅游宣传平面广告,经市场调研、了解,高速服务区洗手间为过站旅客人流量最大区域,平面广告与旅客相距较近,能有效地引起旅客关注,广告效果较佳。江西省高速公路全省范围内服务区洗手间广告媒体独家运营代理商为厦门市图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故本项目由其承担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厦门市图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521号1907单元之四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文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楼
联系电话:0795-326612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宜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楼
联系电话:0795-31985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商务中心C座(五彩城)603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