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0]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修水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 ||||
| 项目名称 | 修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 | ||||
| 项目金额 | 13,48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1、我县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是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实施的。 2、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局赣自然字[2019]58号文件第5条第2款的要求,以及第十六届修水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条第3款。 为确保本项目服务的延续性和高水平的编制,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 专家姓名 | 黄海峰 | 职 称 | 中级 | ||
| 工作单位 |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1、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7月30日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第五大点的第二小点技术保障中,各市县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保高水平的编制队伍。 2、我县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是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实施的。 3、根据十六届修水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条第3款。 为确保本项目的延续性,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 ||||
| 专家姓名 | 徐幼林 | 职 称 | 高级 | ||
| 工作单位 | 修水县技工学校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1、为了保证原国土局土地利用总规划(2006-2020)与现修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 2、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局赣自然字[2019]58文件第五条第2款技术保障要求。 3、根据十六届修水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条第三段的规定。 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邱劲松 | 职 称 | 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修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