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1]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 | ||||
| 项目名称 | 华东交通大学人事系统升级(新增三个子系统)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25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华东交通大学人力资源系统”原来由“南昌腾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腾杰工作室)开发运行3年,开发方和使用方已经有较好的写作。现在需要在系统中增加三个子系统,业界的通常做法还是由原来开发单位承担较为合适。因为原承担单位更熟悉软件的结构,拥有系统架构的知识产权,所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31条之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执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杨国强 | 职 称 | 研究员 |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计算技术研究所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由于系统框架以及数据库开发和使用受到知识产权等因素的限制,存在数据调用和系统兼容风险等问题,用户方不可能再招标开发商另建一套基础性框架及数据库,因此,在原系统中增加新的子系统的采购或续订只能有唯一的供应商。所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31条之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执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沈波 | 职 称 | 副教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在一个运行较好的系统中增加新的系统模块(子系统),必然存在对原系统数据的调用,必须了解原系统的数据结构和开发框架,更换开发方存在较大的风险。在原系统中增加新的子系统的采购或续订只能有唯一的供应商。所述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31条之第一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执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杨同华 | 职 称 | 副教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农业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