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fzcg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 | ||||
| 项目名称 |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维保项目 | ||||
| 项目金额 | 22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项目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维保涉及到源代码等专业唯一性,为便于程序修正和后续软件上线无缝对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 ||||
| 专家姓名 | 钱江华 | 职 称 | 中级 |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林业局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建议本项目向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 一、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原有系统的承建方为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承担维保工作,可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也方便程序及数据相关对接。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
| 专家姓名 | 陈军 | 职 称 | 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公安局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建议该项目向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 1、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原有系统的承建方为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维保涉及到源代码等专业唯一性,也方便程序及数据实现无缝对接,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 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
| 专家姓名 | 姜亮 | 职 称 | 网络工程师 | ||
| 工作单位 | 临川区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