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本级 | ||||
| 项目名称 | 江西阿里云大数据学院二期项目 | ||||
| 项目金额 | 7,80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依据2018年6月21日江西省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落实习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积极培育发展新领域,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根据赣府专纪【2019】2号、【2019】28号文件精神及2018年签署的《上饶市人民政府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作协议》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系该项目唯一的服务提供者,且该项目一期已启动,本次江西阿里云大数据学院二期为其指定的杭州玳数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唯一合法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专家组一致讨论认为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蔡晓鹰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上饶市饶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江西阿里云大数据学院二期项目是我市为加快落实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而开展的,根据赣府专纪【2019】2号、【2019】28号文件精神及2018年签署的《上饶市人民政府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相关精神,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系该项目唯一的服务提供者,其指定授权的杭州玳数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唯一合法供应商。 为此,专家组一致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吴修原 工作单位: 江西省上饶师范学院 职称: 副高 | ||||
| 专家姓名 | 徐林芳 | 职 称 | 经济师 | ||
| 工作单位 | 上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江西阿里云大数据学院二期项目是我市为加快落实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而开展的,根据赣府专纪【2019】2号、【2019】28号文件精神及2018年签署的《上饶市人民政府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相关精神,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系该项目唯一的服务提供者,其指定授权的杭州玳数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唯一合法供应商。 为此,专家组一致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汪秀军 工作单位:上饶县粮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职称: 中级会计师 | ||||
| 专家姓名 | 赵旭虹 | 职 称 | 审计师 | ||
| 工作单位 | 上饶市信州区供电责任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