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公安厅本级行政 |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制证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5,65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护照作为我国公民重要的出入境证件,其制作标准、质量有严格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深圳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故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 ||||
| 专家姓名 | 李劼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省工信产检院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公安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明确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本项目采购的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由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家姓名 | 张洪明 | 职 称 | 副教授 | ||
| 工作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依据公安部《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文件规定,购置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须由深圳雄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产品。鉴于此情况,本项目的采购方式应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 ||||
| 专家姓名 | 纪伟东 | 职 称 | 高工 | ||
| 工作单位 | 江西省安全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