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南丰县人民法院 | ||||
| 项目名称 | 南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 | ||||
| 项目金额 | 300,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根据南丰县政府办抄字【2019】171号抄告单,司法政务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需要依托移动公司提供的专用的保密性较强的APN网络且还需要借助个人通讯终端来实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移动公司抚州分公司采购 | ||||
| 专家姓名 | 胡聪 | 职 称 | 高级 | ||
| 工作单位 | 临川二中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根据南丰县政府办抄字【2019】171号抄告单,司法政务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需要依托移动公司提供的专用的保密性较强的APN网络且还需要借助个人通讯终端来实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移动公司抚州分公司采购 | ||||
| 专家姓名 | 钱江华 | 职 称 | 中级 |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林业局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南丰县政府办抄字【2019】171号抄告单,司法政务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需要依托移动公司提供的专用的保密性较强的APN网络且还需要借助个人通讯终端来实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移动公司抚州分公司采购 | ||||
| 专家姓名 | 曾献文 | 职 称 | 高级教师 | ||
| 工作单位 | 临川区教体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