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崇仁县财政局-本级 | ||||
| 项目名称 | 崇仁县财务核算一体化信息服务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487,5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目前崇仁县使用的都是博思财务软件。南昌隆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北京博思财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区域合作伙伴,被指定为崇仁县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软件政府采购项目的供货商。该公司已经提供多年的博思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只需要在现有软件上升级就可以满足新《政府新会计制度》的要求。鉴于该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唯一性等原因且任务时间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此项目向南昌隆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 ||||
| 专家姓名 | 何乾华 | 职 称 | 中高 | ||
| 工作单位 | 临川二中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崇仁县所有的县直单位、乡镇财政所,教育系统等单位使用的都是博思财务软件。在现有软件上升级有利于新旧衔接和平稳过渡,从而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延续。鉴于该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唯一性等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此项目向南昌隆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
| 专家姓名 | 何中钢 | 职 称 | 经济师 | ||
| 工作单位 | 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崇仁县财政局财务核算原有系统已使用11年,本项目与原有系统模式不变,采用集中平台统一管理,面向全县所有预算单位,集中升级有利于新旧衔接和数据平稳过渡。南昌隆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北京博思财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区域合作伙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务建议同南昌隆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并且该公司已经为崇仁县提供多年的软件系统维护。 | ||||
| 专家姓名 | 罗春娥 | 职 称 | 中高 | ||
| 工作单位 | 临川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