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 采购单位 | 奉新县人民法院本级 | ||||
| 项目名称 | 奉新县人民法院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
| 项目金额 | 85,000 元 |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和依据 一、根据赣高法明传[2018] 53号文件及宜中法明传[2018] 16号文件要求,为了贯彻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人民法庭“内涵式”发展,积极推进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今年5月中下旬开展全省第一批“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示范人民法庭建设的考核工作。 二、我院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采购根据省高院及市中院采购要求,关键性设备要求采用苏州科达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系列设备。江西省万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苏州科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奉新的唯一授权代理供应商。 综上所述,我院决定采购一批高清会议终端设备以支持上富法庭的“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的建设。为保证与省高院及中院会议设备接口、信号等一致性,保证与省高院及市中院会议系统数据对接和兼容,经我院集体研究决定,拟采购江西省万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冯川镇回兰路维多利亚华庭十二号楼4号店铺)提供的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设备一批,共计捌万伍仟整(¥85000.00元)。 奉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8日 | ||||
| 专家姓名 | 职 称 | ||||
| 工作单位 | |||||
| 专家2论证意见 | |||||
| 专家姓名 | 职 称 | ||||
| 工作单位 | |||||
| 专家3论证意见 | |||||
| 专家姓名 | 职 称 | ||||
| 工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