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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