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0]
江西汇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智能批量服务系统平台项目(采购编号:JXHX2019-C020),按东湖购2019B000267381批复,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购活动于2019年11月19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沙路55号)3楼301室进行。经评审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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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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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购2019B000267381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智能批量服务系统平台项目 |
1项 |
匠旭 批量V1 |
南昌匠旭科技有限公司 |
96000.00 |
服务要求:1.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全新未使用的货物及服务。 1.2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成交供应商提供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为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进入系统保修期。 1.3质量保证期内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专业人员到用户产品使用现场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4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提供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在保修期之后,进行的维修服务只收取更换器件成本费用。 1.5提供7x24免费售后服务热线,产品发生故障时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除故障。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6在保修期内,凡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其维修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和维修所产生的货物包装和往返运费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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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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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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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508号信华商务中心1#写字楼4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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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组成员名单:杜子雄(组长)、罗飞、王星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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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期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1133号
电话:0791-88680614
联系人:王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汇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珠江路360号联泰景岗佳园3栋2单元101室
联系人:范永象
电话: 1397915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