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办赣购2019F000198941号批复,就其2019年度水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标段6(吉安市遂川等3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SH2019G04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活动于2019年7月22日截标时间(北京时间09:30时)后进行。经评标专家组评审和采购人确认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成交公告。在2019年7月31日收到昆明雄越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预中标结果的《质疑函》。现定于2019年8月10日10:00时(北京时间)组织原评标专家组就《质疑函》内容进行复核;评标专家组成员:雷桂莲、严凡、殷国强、宋岚、纪伟东、刘翌、张飞、刘复祥、宗擎炜、李劼、汪一心。
一、复核内容及其复核结论
㈠、昆明雄越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预中标结果的《质疑函》内容及其复核结论:
1、《质疑函》内容:
在中标公示中,预中标人所投“NP12-60Ah 12V60Ah”蓄电池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基本技术指标要求,详情请见《质疑函》。
2、复核情况:
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蓄电池不小于65AH/12V,充放电工作状态稳定可靠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预中标人所投蓄电池为“NP12-60Ah 12V60Ah”。参照《JB/T2599-2012铅酸蓄电池名称、型号编制与命名办法》中“额定容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单位为安培小时(A.h)”的相关规定,判定预中标人深圳市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投蓄电池60Ah不满足招标文件蓄电池65Ah要求。
二、复核结论
经评标专家组复核后,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得出如下结论:
判定预中标人深圳市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投蓄电池60Ah不满足招标文件蓄电池65Ah要求,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如有任一项不满足则其投标无效”的规定,评标专家组一致认定预中标人深圳市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投标无效并取消其预中标人资格;本项目废标并择期重新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