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市青原区公略路、坪田路路灯采购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废标公告
吉安恒鑫电气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恒鑫牌”路灯及电线其营业执照中并无生产资格,询标回复为“贴牌生产”,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品牌产品为“三无产品”按无效标处理,因此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特此公告!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