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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赣购2018B000136606(采购编号JXYX2018-ZFCG-1113-3)由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完成,金额为835000,现补充合同金额8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