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会昌县麻州镇、庄口镇圩镇建设提升改造PPP项目(项目编号:GZRH2018-HC-G007)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活动于2018年07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在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和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同济大道党校正楼五楼;法人代表:黄会珍;
2、项目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5322.3万元;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4、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机制为“BOT”,即政府将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全部责任交给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通过向社会资本方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方式获得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获得社会资本方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具体到本项目中:会昌县人民政府依法授权会昌县规划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代表政府选择社会资本,并与社会资本方所设立的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及维护、移交等工作。县财政局对项目绩效信息进行公开,政府和社会公众对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公司依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的部门。
5、服务要求: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
6、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项目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为运营维护合理利润,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贴补。
7、项目公司的设立及融资:本项目政府不出资参股,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5064.46万元。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融资解决,政府不干涉。
8、收益率:7.5%。
9、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本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林秦荣(组长)、曾凤凤、曹霓、黄桂均、王寿春、邹俊平、刘桂塘
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杨瑞敏、周锦新、侯美平、朱良志、曹纪凌、肖丽娟、张华、涂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雪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567373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会昌县九洲大道财富广场6栋三楼(百聚堂旁新日电动车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7- 5622253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139号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563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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