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从方便售后、服务、公司实力等方面推荐了宜春市和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安市东维通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樟树市文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询价于2018年3月28日9:30时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经询价小组评审和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如下:
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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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品牌/型号 |
采购 预算 |
数量 |
成交金额 |
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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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中心-GA2018-002 |
商务车 |
上汽通用 别 克 |
66.4万元 |
2辆 |
65.98万元 |
高安市东维通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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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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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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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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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永安大道(货运产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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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小组名单:潘务时、宗擎炜、杨若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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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详细地址: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50705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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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邮 编:330800 联系电话:0795-5251629 联 系 人:王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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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江西省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