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委托,就其大院派出所二级联勤室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HJS2017-NC037-1)按东湖购2017B000004470号批复采取询价方式采购,采购活动于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整在南昌市东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进行,经询价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
采购计划编号 |
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型号和规格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 |
|
东湖购2017B000004470号 |
大院派出所二级联勤室 |
208550元 |
1批 |
SHIJIA-462MA45等 |
南昌聚格商贸有限公司 |
206550元 |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35号长运商贸城C237号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黄浩 饶勇秋 陈晓兰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详细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89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767992773
本公示期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