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512147)竞争性谈判中标公告
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芦溪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于2017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在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定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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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型号 |
成交金额 (人民币) |
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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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购2017B000007968 |
笔记本电脑 |
38 |
台 |
联想 |
联想昭阳E52-80 |
256690元 |
芦溪县新浪潮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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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处理器: CUP系列:英特尔 I7-7500处理器 储存设备: 内存容量:8GB 硬盘容量:1T 固态硬盘:128GB 显卡: 显卡类型:独立2GB显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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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2017年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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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凌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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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组成员名单:李国屏、周荣华、张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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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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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西路141号 联系人:邓纯 联系电话:0799-7557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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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板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李志锋 联系电话:0799-6662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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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江西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