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7]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YC2021-11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YC2021-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取消原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样品需求”条款,即无需提供样品。 新增条款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供第一批货物:多功能室-主席台1张、多功能室-会议扶手椅1张、保密柜1个、会议室-会议椅1张。(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新增条款2: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袁州区宜春大道170号
联系方式:18970579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欣
电话:0795-321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