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萍乡市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BH-2021-PX033)公开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BH-2021-PX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萍乡市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本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8“同一保险公司下只允许一家具备资质的分公司参与招标。(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变更为“同一保险公司下只允许一家具备资质的分公司参与招标。(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和提供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点《投标报价》“本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报价时均以0报价”变更为“本项目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保费总额暂按30000000元计算,盈利率暂按4%计取,因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统一按1200000元报价,盈利率按4%响应”。 3、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投标书格式”中第二点《开标一览表(格式)》中增加盈利率的响应内容,本表中“注:本项目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有报价均填写数值“0”,系统里要求上传的“开标一览表明细”及“分项报价表”也填数值“0”。因不填写,最后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不了。各服务商填写“0”系统文件会根据设定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此次项目价格分值为 0)计算各服务商报价得分为 0。”变更为“本项目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及其他需要填写报价的表格中均填写1200000元” 4、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点“备注”中增加以下内容“本项目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省级或以上机构(含省级机构),且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在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公布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中。” 5、采购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由“2021年11月24日 00:00 至 2021年12月2日 00:00”变更为“2021年11月24日 00:00 至 2021年12月24日 00:00”。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1年12月16日9点30分”变更为“2021年12月31日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和采购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吴楚东大道城市大厦6#楼
联系方式:13879951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迎宾路老市政府3#楼二层
联系方式:0799-6673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387995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