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安福县2021年稻油轮作复合肥采购项目(XYHX2021-JA-G002)电子化公开招标的第三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HX2021-JA-G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福县2021年稻油轮作复合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变更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分项目 评分办法 分值 报价分(40分) 投标 报价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时的价格分满分37分。其余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40分 基础 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25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依据《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30分 现变更为: 评分项目 评分办法 分值 报价分(40分) 投标 报价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时的价格分满分40分。其余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40分 基础 得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30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依据《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30分 二、变更事项: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08日09:30时 三、变更事项: 本项目报名及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07日23:30时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安福县宝成南路25
联系方式:13576605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尚德路恒大帝景17栋二单元2001
联系方式:19107965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910796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