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3]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划界项目磋商文件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21】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新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划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因原磋商文件中存在勘误,现做如下更正说明: 1、原磋商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一、服务要求1、详细服务要求中: 按照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2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指示精神,以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78号)、《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过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赣水建管函〔2020]40 号)《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尽快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资料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函〔2021〕49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大力加强鄱阳县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全面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结合鄱阳县河道、湖泊及水库的实际情况,对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作如下安排。 现修改为: 按照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8 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2号)、《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指示精神,以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7]78号)、《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过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赣水建管函〔2020]40 号)《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尽快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资料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函〔2021〕49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大力加强永新县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全面完成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结合永新县河道、湖泊及水库的实际情况,对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作如下安排。 2、其他说明 ⑴、原开标时间不变。 ⑵、其他内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⑶、本澄清公告(共1页)是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补遗和修改。对于磋商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⑷、如澄清公告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磋商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5279677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轩路与沿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796-7732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527967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