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9]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高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伟华-GA2021-004)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伟华-GA202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有机肥供应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一章 一、 采购需求; 本项目商品有机肥预算单价 800 元/吨,总预算额 98万元。以单价报价,补贴对象为商品有机肥产品的使用者,按中标价的40%标准给予补贴,全市补贴资金总额为 98万元。 现更正为: 本项目商品有机肥预算单价不超过 800 元/吨,总预算额 98万元。以单价报价,补贴对象为商品有机肥产品的使用者,按中标价的40%标准给予补贴,全市补贴资金总额为 98万元。 2、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七、2、2.2、进入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隔位就坐,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出开评标现场。 现更正为: 进入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隔位就坐,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出开评标现场。 3、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二章、五、26.9评分细则 3、商务分 原材料 (20分)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赣农规计字【2021】27号文件要求,是以试点县内畜禽粪污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 (评分依据:出具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所在地乡镇农业机构出具同时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签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3、商务分 原材料 (20分)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赣农规计字【2021】27号文件要求,是以试点县内畜禽粪污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 (评分依据:出具投标产品的原材料所在地乡镇农业机构出具同时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签章的证明材料及与本地养殖企业签订原材料合同原件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4、原采购文件内容:①、第三章、二、付款方式:补贴对象凭购买中标企业生产的有机肥料正规发票、验收方验收单、收货方银行结算付款流水单等资料在招标方核查无误后,给予补贴。 ②、第四章、二、5、付款方式:补贴对象凭购买中标企业生产的有机肥料正规发票、验收方验收单、收货方银行结算付款流水单等资料在招标方核查无误后,给予补贴。 现更正为:①、②、付款方式:补贴对象凭购买中标企业生产的有机肥料正规发票、合同、验收方验收单、收款方和付款方双方的银行流水及出库单等资料在招标方核查无误后,给予补贴。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竞争性蹉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联系方式:1537426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安市俱乐路(原总工会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15374261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莲
电话:1537426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