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自然资源局编制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项目编号:JXYX2021-SC-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的延期补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YX2021-SC-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0:00 至 2021年07月29日 00:00”; 现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0:00 至 2021年08月13日 00:00。 更正事项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1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25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三:原更正公告中:“1、项目负责人(7分):为更好实施本项目,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为投标供应商现有员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规划类项目经验的得3.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国土资源政策知识背景,参与了国土资源类重大政策委托课题研究并获结题的得3.5分,本项最高得7分。评标依据:提供合同案例(合同内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委托课题结题证书(证书内的参与人员包含本项目负责人)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1、项目负责人(7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土地资源管理或城乡规划专业,具有GIS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土地资源管理或城乡规划专业,具有GIS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证书及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相关证书的得7分。评标依据:提供以上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更正事项四: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三、服务时间(5分):投标供应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承诺每提前1天完成的得0.5分,本项最高5分。” 现更正为:三、服务时间(5分):投标供应商在15天内完成13个村庄1:1000地形图测绘成果报采购单位的基础上,承诺每提前1天完成的得0.5分,本项最高5分。 更正事项五: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在石城县城设立项目部后付20%;完成13个村庄地形图绘制,且成果符合《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付20%,编制的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付30%;取得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批复后付剩余30%。(注:各阶段完成后向财政申请拨付,款项到位后15个工作日支付)” 现更正为: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在石城县城区设立项目部后,完成13个村庄地形图绘制,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且验收通过后付40%,编制的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付30%;取得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批复后付剩余30%。(注:各阶段完成后向财政申请拨付,款项到位后15个工作日支付) 更正事项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接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提供服务,40天内提供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成果,通过评审后提供相对应的编制方案文本。服务期3个月。”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接采购人通知后开始提供服务,15天内完成13个村庄1:1000地形图测绘成果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20天内完成11个乡(镇)13个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报采购单位,通过评审后提供相对应的编制方案文本。 更正事项七:原招标文件中:“3.验收:(1)各阶段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采购人对成果进行验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如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则由相关部门认定质量。(2)如果服务的质量和要求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3)服务成果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承诺。(4)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服务的纸质成果材料、电子全过程数据等交付给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现更正为:3.履约验收:(1)验收主体:采购人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2)服务成果验收:如果服务的质量和要求与合同不符,如地形图测绘成果经专家验收不通过,每次扣总服务费的5%,并及时进行更正,超过三次(含)验收不通过,将视为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承诺谋取中标,采购人将该情况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建议给予严重惩戒、列入黑名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各阶段服务时间验收: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的合同履约期限各阶段服务时间节点进行服务,如完成地形图测绘成果期限每超过承诺期限一天扣总服务费的1%或超过5天(不含)以上的将视为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承诺谋取中标,采购人将该情况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建议给予严重惩戒、列入黑名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提供服务的纸质成果材料、电子全过程数据等交付给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更正事项八:原招标文件中:4.质量:所有成果须通过专家组评审及县领导通过。 现更正为:4.服务质量要求:测绘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村庄规划成果要通过县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并取得县政府批复。 补充事项一:原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中(四)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补充:(3)结合国情普查成果和三调成果,对13个村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分析,在村庄规划中科学布局开垦区域,拟定可实施的项目清单,提出项目实施计划,破解我县耕地占补平衡瓶颈。 补充事项二: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赣公管办【2020】11号)要求,本项目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此延期补充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仔细阅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城北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15350075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联系方式:0797-5791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玲
电话:1997097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