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30]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中学学生上下床架、衣柜、书柜、行李架项目(NKHY2021-DY-C00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KHY2021-DY-C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生上下床架、衣柜、书柜、行李架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 现更正为: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 更正事项2: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文件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21.2.1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 参加本次采购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 现更正为:第一章 磋商文件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 21.2.1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 参加本次采购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原件。 更正事项3: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响应供应商如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则应提供此声明函(如未提供,则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现更正为:第二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此声明函应提供(如未提供,则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作无效响应。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大余中学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建桂街城上路13号
联系方式:0797-8732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审批局四楼
联系方式:0797-87193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梅燕
电话:0797-8719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