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班班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1-C006)竞争性谈判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H2021-C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班班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洪财购[2021]12号)” 文通知,采购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文件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对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的所供产品或服务享受6%(工程享受3%)的价格折扣。” 更正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对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条件的所供产品或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 (二)原采购文件内容:“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评审时对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更正为: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评审时对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三)、原采购文件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 更正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四)、原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内容:“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中产品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更正为:“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中产品指最终的服务成果)。” (五)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35.签订合同”内容:“3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更正为:“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原则上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以最新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南大道,昌北一中院内
联系方式:0791-83895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远帆大厦10楼1001-1004室
联系方式:0791-83898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璐、张芳芳、彭学莲、袁琳
电话:0791-8389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