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4]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吉水县2021年小龙虾价格(收入)保险项目A包、吉水县2021年小龙虾价格(收入)保险项目B包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AHJSZC2021006-A
FJAHJSZC2021006-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水县2021年小龙虾价格(收入)保险项目A包、吉水县2021年小龙虾价格(收入)保险项目B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公告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增加第6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符合《农业保险条例》和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且具有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批的保险产品。(提供承诺函原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6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符合《农业保险条例》和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且具有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批的保险产品。(提供承诺函原件)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第二项评分标准中: 服务配置(16分): 1、投标人每配备1辆三农服务车辆的得4分,最高得8分,未配备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三农服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每配备1名农业保险专职服务人员的得2分,最高得8分,未配备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农业保险专职服务人员开标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开标当月)。 现变更为: 服务配置(16分): 1、投标人每配备1辆三农服务车辆的得1分,最高得2分,未配备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三农服务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每配备1名农业保险专职服务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2分,未配备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农业保险专职服务人员开标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开标当月)。 3、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赣金发〔2018〕11号)关于经办机构资质条件的规定,投标人在吉水县的分支机构是保监部门批准的县级支公司的得9分,是保监部门批准的县级营销服务部的得4分,未设立机构的不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 4、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赣金发〔2018〕11号)关于经办机构资质条件的规定,投标人在吉水县18个乡镇服务地点内设立乡镇营销服务部或设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个数≧6个的得3分;3≦个数≦5的得2分;1≦个数≦2的得1分;未设立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乡镇营销服务部须提供保监部门批复的经营业务许可证;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点须提供三农服务站点照片(带铭牌、制度上墙、办公设备且标识地理位置的水印照片)。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吉水县文峰镇万里大道路10号
联系方式:1597023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吉水县吉阳小区B19栋二单元102号
联系方式:0796-353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宝圣
电话:1597023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