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2]
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更正补遗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法采2021JT0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品名2:N95口罩产品执行标准GB2626-2006;变更为品名2:N95口罩产品执行标准GB19083-2010 2. 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辉部23号令要求,自2021年01月25日起,所有外省入赣投标人员一律需持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吉水县文峰中大道73号
联系方式:0796-8680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金法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大道6号
联系方式:0796-8331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96-868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