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ZXY2021-CY-X001)询价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Y2021-CY-X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1:原询价采购公告中:“三、获取采购文件:售价:100.00元” 现更正为:“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取报名工本费用,如有已网上邮件报名的供应商,则将其缴纳的报名费用原路返回。) 更正内容2:原采购公告、询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1年1月1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1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更正内容3: 原采购公告、询价文件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滨江支行 户名: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号:1510 2220 0900 0066 628 现更正为: 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 开户名称: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10203529219564614。 注:已打入代理机构账户的,代理机构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账户。 更正内容4: 原采购公告、询价文件付款方式:1.在线监测设备全部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确认货物满足合同要求并经初步验收且稳定运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息; 2.RO膜及水箱制作等其他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息。 现更正为:所有设备供货完毕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合同总款的 95%,余款5%一年内无息付清。 更正内容5: 原采购公告、询价文件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在签订合同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待项目履约完成并正式验收合格后,凭收据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现更正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更正内容6: 原采购公告、询价文件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经采购人确认货物满足合同要求并经初步验收且稳定运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息; 现更正为:质量保证金为货款的5%,该款项由成交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货款时先自行缴交或由中心在货款里扣除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息 更正日期: 2021年1月11日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此更正公告为《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范先生
地址:赣州市崇义县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0797-3821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崇义县人民路
联系方式:0797-8113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谌先生
电话:0797-811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