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2021年度南康区保安服务协议采购项目(NKHY2020-NK-G030)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KHY2020-NK-G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南康区保安服务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变更事项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构成 14.1.4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删除此条款。 变更事项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变更事项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投标有效期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投标有效期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变更事项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投标截止期、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7.3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投标截止期、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7.3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变更事项6: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4、评标程序24.2.1资格性检查。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4 投标保证金 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多缴)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4、评标程序24.2.1资格性检查。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变更事项7: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7、无效投标27.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现变更为:删除此条款。 变更事项8: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28、串通投标28.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账户转出。 现变更为:删除此条款。 变更事项9: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30、终止招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会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30、终止招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会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变更事项10: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六)授予合同40、中标通知书40.3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同时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第一章 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六)授予合同40、中标通知书40.3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变更事项1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现变更为: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地址:南康区泰康西路
联系方式:0797-6616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