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0-NK-G008)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NB2020-NK-G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岭示范镇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上传格式资格文件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开标截止时间前100日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凭据; 2、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其中之一彩色扫描件加盖印章即可。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90日内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须提供含有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委托代理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委托代理人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现更正为采购文件上传格式资格文件 7-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2、其他组织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免税证明(免税证明包含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投标人未达到缴纳税收限额标准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函彩色扫描件)其中之一即可。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彩色扫描件) 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征收部门加盖印章,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证明材料。 3、其他组织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委托代理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保。(须提供含有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委托代理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委托代理人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证明材料) (当上述证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时,仅提供查询网址即可,无需提供证件彩色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
联系方式:0797-6565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永春
电话:0797-66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