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4]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湖院区)13310KVA电力增容改造外线配电管网工程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TC2020040372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湖院区)13310KVA电力增容改造外线配电管网工程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中7.5.3.3及7.5.4原描述为:“7.5.3.3 在计数抽样样品符合5.1~5.4 的要求后,从中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环刚度(3%)和维卡软化试验。 7.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DL/T 802.7的要求项目。 按本规范要求,并按 7.3.2 规定对5.1~5.4 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5.5 中的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检验一次。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亦应实行型式检验。 变更为:7.5.3.3 在计数抽样样品符合7.3.1~7.3.4 的要求后,从中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环刚度(3%)和维卡软化试验。 7.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DL/T 802.7的要求项目。 按本规范要求,并按 7.5.3.2规定对7.3.1~7.3.4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7.3.5中的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检验一次。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亦应实行型式检验。 二、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中“二、采购要求”第“7.5.5 判定规则”原描述为:“7.5.5 判定规则项目中5.1~5.4任一条不符合7.3.2表规定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5.5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则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的复验,如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合格,则判该批为合格品”。 变更为:7.5.5 判定规则 项目中7.3.1~7.3.4任一条不符合7.5.3.2表规定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7.3.5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则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的复验,如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若合格,则判该批为合格品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17号
联系方式:0791-88692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方式:0791-8886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0791-8886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