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横峰县民政局横峰县万寿园公益事业服务殡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KZFCG-2020-HF015)补遗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KZFCG-2020-HF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横峰县万寿园公益事业服务殡葬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一、价格评分(35分)现更改为(45分)。 2)原技术评分(45分)内容设备检验报告(24分)内容变更如下: 1.所投焚烧炉智能控制系统具有统一集中管理、远程开关机管理、远程监视设备运行管理功能的,得4分; 2.所投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达到排放标准的得4分; 3.所投冷冻柜达到臭氧发生量≥3g/h的,得4分; 4.所投冷冻柜噪声≤50dB(A)的,得4分。 5.所投智能杀毒灭菌除臭设备臭氧量浓度≥20ppm得4分; 6.所投冷冻柜具有智能型控制器,实现多路制冷,制冷可根据制冷量的需求控制的,得4分; 变更后为:技术评分(35分)设备检验报告(14分) 1.所投焚烧炉智能控制系统具有统一集中管理、远程开关机管理、远程监视设备运行管理功能的,得2分; 2.所投尾气净化处理设备达到排放标准的得3分; 3.所投冷冻柜达到臭氧发生量≥3g/h的,得2分; 4.所投冷冻柜噪声≤50dB(A)的,得2分。 5.所投智能杀毒灭菌除臭设备臭氧量浓度≥20ppm得2分; 6.所投冷冻柜具有智能型控制器,实现多路制冷,制冷可根据制冷量的需求控制的,得3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有省级(或以上)CMA认证机构颁发的且是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委托送检(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抽样取证记录原件为准)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无原件不得分。 更正日期为20209月15日,其他补充事宜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2020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并递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CA证书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将导致投标无效。 地点:横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标室)(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缴纳投标保证金日期截止为2020年9月29日16:30前。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横峰县民政局
地址:横峰县解放东路
联系方式:13707930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横峰县建材市场三街7栋
联系方式:1817036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70793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