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州市保育院的委托,就其空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20年5月20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 P19第(五)点内容修改为:所投空调(除风管式空调外)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全部空调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证书中用醒目方式标注清楚所投品牌型号;为了便于管理和售后,所投空调需为同一品牌。
2、招标文件 P2第(六)点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修改为2020年6月1日下午14:30。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