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景德镇市海绵城市化系统化实施方案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海绵城市化系统化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JXJC-CG-CS-2020-0417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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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 规格及要求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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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购2020B000329175 |
景德镇市海绵城市化系统化实施方案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900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19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购买磋商文件所需材料到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景德镇市珠山区童宾路与东一路交汇处童宾景苑1号楼1601-1603号)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以上材料需原件核查并交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留存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20年6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采购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及U盘一份,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南面三楼】开标室。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18907986188
地址: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童宾路与东一路交汇处童宾景苑1号楼1601-1603号
联系人:干经理
联系电话:13319372677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景德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98-8283706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市行管委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取了延期开标措施,有效减少了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了疫情传播。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期间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9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的通知》(景市发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现就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机制
对疫情防控急需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交易中心应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勇于担当,简化项目受理、优先场所安排、全程跟踪服务,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开评标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由招标人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二、着力推行交易事项线上办理
凡能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在线办理。各市场主体可登录江西省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和景德镇市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线上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信息发布、场地预定、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预中标公示等环节。
三、逐步有序做好项目进场交易工作。
根据疫情程度,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在强化现场疫情防控、做好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有序组织项目开评标工作。
1.已完成开标信息公告的延期项目,代理机构可联系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拟定3月1日后开标时间,按照流程向交易中心申请场所。
2.新申请公告项目,原则上将开评标时间安排在4月1日后,交易中心按程序正常受理,并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在保障防疫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开评标需要。
四、多措并举确保开评标活动公正公平
疫情防控期间,评标专家的选聘执行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有关专家抽取相关规定,在本地区域范围内抽取相应专家。开标评标活动中,各潜在投标人到现场的,若为联合体投标单位的限定2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非联合体投标单位的限定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招标代理单位不得超过3人进行现场服务,招标监督部门不得超过2人进行现场监督工作。
五、提高警惕严格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要求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签订投标单位承诺书、评标专家承诺书。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后需在一楼和三楼分别进行体温检测和防疫询问,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如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进行登记上报并劝离。在开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疏导保持人员距离,做到不扎堆聚集。评标活动在装有桌面挡板的电子评标室进行,评标专家在固定的机位隔空就座,确保开评标活动安全开展。
投标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江西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应进入开标现场。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或疫区进赣(返赣)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