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各投标人:
现对井冈山市交通运输局井冈山市普通公路不停车检测系统采购项目JXXHJ2020001招标文件进行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 招标货物技术及商务要求
二、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须承诺提供整体设备(含软件更新维护)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的免费上门服务,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0、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
(2)余款作质保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一年无故障后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无息);
现变更为: 第五章 招标货物技术及商务要求
二、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须承诺提供整体设备(含软件更新维护)质量保证期为三年(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除外)的免费上门服务,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0、货款支付方式:
按合同约定为准。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井冈山市交通运输局
江西鑫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