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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标准 商务评分业绩部分评审依据为:
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
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告知!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