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关于对吉安县登龙乡卫生院数字化医用摄影系统采购
【赣法采2020XJ028号】更正(补遗)公告
各投标企业: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补遗)。
1、增加产品制造商出具“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更正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吉安县登龙乡卫生院
江西金法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
产品制造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江西金法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公司, ***(营业地址),生产的“数字化医用摄影系统”产品委托(唯一)***(投标人名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我公司对本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郑重承诺如下: 1、质量保证: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质保期限一年(耗材、人力损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接受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 2、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发生故障,我公司免费修复直至满足产品性能要求,或者免费更换整机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或材料。如产品经过维修更换部件,则该部件质量保证期自维修后正常工作之日起计算。 2)用户在遇到问题时,无条件进行技术支持。一旦接到用户请求电话产品发生故障时,6小时内派专业服务队伍到达现场并组织维修,24小时内排除故障。 3)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电话服务。服务专线:****。 4)技术培训: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保证所有使用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各种功能的技术操作和日常保养等。 5)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特此承诺! 产品制造商全称(盖章):XX有限公司 承诺函签发部门: 承诺函签发人(签字): 签发时间:2020年 月 日 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