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9]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委托,对赣县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四统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更改如下:
一、更改事项: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服务要求更改如下:
四、供餐标准:
1、资金标准: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每天每生4元,基础餐费1元/生/天,共计5元/生/天(如遇国家政策或物价因素须调整供餐标准的,须经赣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再进行调整、实施);
七、食堂运营成本:
按区政府相关文件给予适当补贴。
九、其他事项:
2、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项目要求做好食材配送和食堂管理服务,并确保食品安全。如因中标供应商食材原因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对中标供应商已完全接管的食堂,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食品安全责任。
5、经营范围及加工费补贴:
中标供应商负责营养餐食材配送和学校食堂统一经营管理。原学校食堂合同未到期的,学校食堂由中标供应商委托现学校食堂经营者加工和管理;原学校食堂合同到期的,由中标供应商和现学校食堂经营者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并逐步接管。对中标供应商委托现学校食堂经营者加工和管理的,中标供应商应支付合理加工费给现学校食堂经营者,加工费由供应商与受其委托进行食堂加工的企业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报营养办审批,如不能协商一致,由营养办居间调解或者裁定,经调解或者裁定的意见,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或者作退出经营处理。核定标准后中标供应商按月支付,中标供应商不得拖欠食堂加工费。如有现学校食堂经营者不愿合作要退出经营的,该餐饮公司必须整体退出赣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经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手管理。
现更改为:
四、供餐标准:
1、资金标准: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每天每生4元,(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供餐标准的,须经赣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再进行调整、实施);
七、运输车辆补贴:
按区财政营养餐运输车辆专项补贴,实际到位资金拨付。
九、其他事项:
2、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项目要求做好食材配送工作,并确保食品安全。如因中标供应商食材原因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将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没收其服务质量保证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5、经营范围:
中标供应商负责营养餐食材配送。
此更改公告为招标文件及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及公告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