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
各投标人: 现对吉安市吉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收运站除臭系统等采购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19]78号)做出如下变更:
1、原磋商文件中附件二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现变更为: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审。其中:报价部分30分,技术部分55分,商务部分15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项目 分值细则 分值 价格分值(30分) 评分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所有报价供应商的合理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两位小数)。 30分 技术分值(55分) 1、所投设备全部满足“采购设备及其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中所列技术参数条款要求的,得33分,若有一项负偏离则视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为准,需按要求逐条响应。 33分 2、根据投标人监管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 2.1方案非常详细、配置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9分; 2.2方案详细、配置一般合理、操作性一般得6分; 2.3方案详细、配置不科学、操作性不强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9分 3、据投标人预见可能出现的各种服务情况,以及所采取的相应服务保障措施进行横向综合评比。 3.1保障措施预见性强、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8分; 3.2保障措施预见性一般、措施操作性一般得5分; 3.3保障措施预见性不完善、操作性不强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8分 4、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查验,未提供者不得分。 5分 商务分值(15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的,分别得2分,总计6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未提供者不得分。 6分 2、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3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说明,未提供者不得分。 3分 3、投标单位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未提供者不得分。 3分 4、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组成人员具有注册:环保、设备、安全、会计、建筑、建造、电气、造价、动力、律师、咨询、机械、锅炉、汽机、化水、热控、电气、环工等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每1项得0.5分,最多3分。 评审依据: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查验。 3分 2、2019年12月2日所挂“关于对吉安市吉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收运站除臭系统等(赣鑫磊政采字[2018]78号)采购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的通知”应为“关于对吉安市吉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收运站除臭系统等(赣鑫磊政采字[2019]78号)采购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变更的通知”,变更通知正文中的采购编号也均为赣鑫磊政采字[2019]78号 。 其他相关内容均以此次变更为准。 特此说明!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