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2]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国县中医院的委托,对中医院新区医院标识导视系统制作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9年12月1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更改如下: 更改事项1: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3、交货时间: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现更改为:3、交货时间: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业主因搬迁工作延误造成中标供应商无法如期施工,交货时间应以业主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在6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更改事项2: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⑵、验收:整个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接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现更改为:⑵、验收:整个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后,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接到验收申请后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应按安装标识系统的实际数量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能高于中标金额)。 更改事项3: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最终付款金额按实际产生金额结算) 现更改为: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最终付款金额按实际产生金额结算,但结算金额不能高于中标金额) 更改事项4:现增加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8、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集中组织勘察现场,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应对此次踏勘现场而引起的意外事件和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此更改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