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30]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东门垃圾中转站垂直压缩式设备项目(项目编号:FJAH2019-ZG-C001)进行竞争性磋商,经采购人确认,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变更事项1:原招标文件: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开标之前到账,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赣州金房支行营业部;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账号:1510225509000079129),否则响应无效。
现变更为:(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缴纳人民币柒仟捌佰元整(¥7800.00)响应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在开标之前到账,由响应供应商从各自账户全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营业部;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账号:1510225509000079129),否则响应无效。
变更事项2:采购项目需求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现变更为:采购项目需求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